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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居民区如何成立社区居委会?
成立社区居委会必须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,社区居委会成立的基本条件有两个:一是有居民入住;二是具备相应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。具备条件的,由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政府(地区办事处)提出,报区县政府决定,及时成立社区居委会,民主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;条件暂不具备的,可以先建立筹备组,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开展工作,待条件具备后,再依法成立社区居委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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